序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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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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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(nèi)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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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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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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乙類藥品比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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乙類藥品個人先自付比例統(tǒng)一調整為10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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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.12.27會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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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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意外傷害報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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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他方責任的意外傷害不即時結算,由招標的商業(yè)保險公司承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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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.12.27會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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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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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娩補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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取消連續(xù)二年以上參保才可以享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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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.12.27會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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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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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通門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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機構互認,居民可以在統(tǒng)籌區(qū)內(nèi)的村衛(wèi)生室報銷,參合群眾可以在統(tǒng)籌區(qū)內(nèi)的社區(qū)衛(wèi)生服務中心報銷,目前僅限普通門診,取消一般診療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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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.12.27會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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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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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檢特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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取消特檢特治報銷方式,按照農(nóng)合政策報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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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.12.27會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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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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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產(chǎn)、進口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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取消國產(chǎn)、進口材料的報銷方式,按照農(nóng)合政策報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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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.12.27會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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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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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見慢性病精神病門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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取消起付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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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.12.27會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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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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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殊慢性病精神病住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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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院報銷比例調整為95%,一個年度內(nèi),同一家醫(yī)療機構住院的只收一次起付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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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.12.27會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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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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門診腎透析按病種付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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取消農(nóng)合的門診腎透析按病種付費,按居民方式處理(透析費用報銷95%),貧困人口報銷95%后,按剩余合規(guī)費用10%報銷醫(yī)療救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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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.12.27會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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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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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院政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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取消約定和非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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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.12.27會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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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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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醫(yī)藥項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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取消標準提高10%的政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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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.12.27會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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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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醫(yī)療保險付費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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居民和新農(nóng)合的結算模式不一樣,新農(nóng)合據(jù)實結算,居民有總額控制、周轉金等,新農(nóng)合向居民結算方式靠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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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.12.30會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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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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居民、農(nóng)合慢性病定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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農(nóng)合暫不定醫(yī)院,實時結算,統(tǒng)籌區(qū)內(nèi)不分定點;居民保持現(xiàn)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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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.12.30會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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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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貧困人口和困難群眾的大病保險時否統(tǒng)一待遇,雙重身份如何享受待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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貧困人口報銷就高不就低,居民醫(yī)保按原方式執(zhí)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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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.12.30會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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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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貧困人口的大病保險封頂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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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照市局59號文件執(zhí)行,封頂線為30萬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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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.12.30會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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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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統(tǒng)一城鄉(xiāng)居民醫(yī)保結算單格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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統(tǒng)一格式,詳見附件1、2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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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.12.30會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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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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連續(xù)參保提高報銷比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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取消連續(xù)參保提高報銷比例的政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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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.12.30會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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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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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鄉(xiāng)特困供養(yǎng)人員住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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免起付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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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.1.17會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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